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巷道路面硬化的建议》(5号)答复
来源:交通运输管理局 浏览:9916次 时间:2018年10月11日
江颖、高静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巷道路面硬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国家和省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繁荣与发展,特别是“十二五”期间,国家和省政府加大了对农村巷道工程建设投资力度。我县又抓住了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争取项目。截止目前,共完成95个行政村,127个自然村村内道路建设。
由于我县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各行政村及自然屯修建巷道积极性高。最早在2012年就实现了巷道硬化,目前出现路面不同程度破损,其原因一是在2012年开始实施的水泥路面时间长,无人日常养护和维修,冬天积雪无人清理。二是沥青路面两侧无排水沟,一年四季积水浸泡路面,致使路面逐年破损,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农村公路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巷道养护责任主体属于行政村,村委会应当对村内道路加强管理和日常养护工作,确保村内道路安全畅通。随着我县村内道路硬化已基本完成,按照省村内道路建设一事一议工程项目将逐年减少,我县将根据各村巷道破损程度,逐年落实。同时各村应加大对巷道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加强爱路、护路宣传,提高村民爱路护路意识,增加爱路护路责任感,形成人人爱路护路的氛围,确保村内道路畅通安全。在此,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支持和关心。
承办单位:抚顺县交通局
承办负责人:王树青
二0一八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