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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建议
 
2019年抚顺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公路执法的建议》(7号)的答复
  浏览:8820次  时间:2019年9月24日

王大纲、王红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执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到的乱堆乱占、绿化植被和公路设施遭破坏等问题,在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中确实存在,我们也在日常路政执法工作中不断采取各种措施进行改进和完善。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不断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建设成果。
  一是继续加大路政宣传,创造良好执法环境。路政所着眼于保护农村公路建设成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便捷,通过多种形式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农村公路条例》、《抚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集中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公告》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对农村公路沿线开展长效性的爱路护路和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沿线群众爱路护路的自觉性和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主动性,逐步形成社会大众关注和支持路政管理工作,自觉遵守路政管理规定的良好社会氛围。上半年,结合抚顺县“5.15政务公开活动日”活动,集中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分别深入辖区石场、沙场、养牛场等地发放《抚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集中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公告》宣传单,通过集中宣传,提高公众爱路护路意识。上半年共发放路政宣传手册300余份,宣传单1000余份,悬挂条幅4幅。
  二是继续加大路政巡查力度,保证每天上路巡查。对公路两侧乱堆、乱占,污染公路路面及损坏公路附属设施和绿化植被等涉路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加强同乡镇政府和各养护站联系,从严控制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建设行为,对违法修建的,及时查处、及时制止,对强行修建的,依法实施处罚、拆除。截止目前,共清堆占500余处,与四个养护站联合整理边沟15公里,清理非公路标志标牌32处;制止违法建筑10起;共处理损坏路产和污染路面车辆12台,收取路产赔(补)偿费76726.00元;
  三是进一步加强路警联合联动执法机制,继续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大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查处力度,对超限车辆一律责令卸载,坚决做到不以罚代卸。上半年共参加路警联合治理超限超载行动8次,卸载处理违法货车14台,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出行环境。
  最后感谢两位代表对我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事业发展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承办单位:抚顺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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