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迎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救兵镇村屯绿化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在收到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救兵镇村屯绿化”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该建议,根据《中共抚顺市委办公厅、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农村人居住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农村实际,已制定工作方案。
承办单位:抚顺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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