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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建议
 
2019年抚顺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建议》(31号)的答复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4118次  时间:2019年9月24日

邱宝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我县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是我县村级管理客观存在的问题,很多问题是全县面临的共性问题,感谢邱宝文代表对抚顺县村级财务管理问题的关注、关心,您提出的问题也是我们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思路和具体措施如下:
  一、解决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工作思路
  为彻底解决全县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下步农业农村局将按照“完善制度、强化执行、加强审计、从严查处”的思路加大村级财务管理力度,加大财务管理培训覆盖面和培训强度,逐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程序、统一会计凭证,提高村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自觉性,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逐步实现村级财务公开透明、管理规范,为壮大集体经济实现乡村振兴打好基础。
  二、解决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具体办法
  1、进一步落实“三资”管理制度,杜绝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对全县“三资”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各乡镇组织农经及各村村书记、主任、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学习《关于印发抚顺县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抚县政办发[2009]27号)、《关于印发抚顺县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代理服务工作暨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县委办发[2010]38号)文件精神,逐字逐条对照本单位“三资”管理情况进行“整改”,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进一步加强“村民会议(代表)会议”召开情况的监督管理,杜绝会议造假问题。要求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使用统一印制的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本,并健全“会议记录保管使用制度。”同时要求各村在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时必须至少有一名包村干部列席,包村干部不参与表决和决策、不影响村民自治,只负责监督村民(代表)会议召开的程序,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
  3、进一步规范报账程序,杜绝不报账、晚报账、报假账等问题,严格报账制度,明确报账时限,票据取得方式,统一制作用车用工单,“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防止因报账程序不规范造成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4、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程序,杜绝报账不履行手续或违规报销等问题。统一刻制报销审批方框章,明确报账审批签字审核人员、时限、程序,防止因审批程序漏洞或签字不规范造成资金审批审核不到位问题发生。
  5、进一步严格“收支”票据管理,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明确票据、资金管理职责,落实具体责任人,杜绝坐收坐支、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发生。
  6、进一步加强“债权、债务”管理,    
  杜绝村集体新增债权债务。严格执行村级“债权、债务”有关规定,确实需要举债的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没有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进一步加强农经站账前审核力度,杜绝违反“三资”管理规定问题发生。统一刻制账前审核专用章,由农经站长保管使用,大额资金需经过主管乡(镇)长,乡(镇)长审核后方可入账。
  8、进一步加强对“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力度,完善处罚办法,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9、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理清乡镇农经站与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同时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能力。避免因为“人的因素”导致违规问题发生。
  10、进一步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县农经总站及各乡镇农经站都要恢复成立审计小组,力争每年对各村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形成监督管理的高压态势,减少村级财务管理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11、进一步完善“三资”管理办法
  现在抚顺县村级财务管理执行的2009年27号文件、2010年38号文件,很多规定需要修改完善,对此农发局印发了《关于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处理意见》,并着手组织修改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办法》。




承办单位:抚顺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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