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小林村经三家子村至六家子村河堤滨河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公路是我县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经过十五至十三五建设,我县农村公路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好农村路”建设,我县高度重视,狠抓农村公路建、养、管、运工作,并于2017年创建了“四好农村路全省示范县”,2018年又创建了“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四好农村路的建设成果,实实在在给百姓带来了人气、财气,为百姓增收致富创造了条件。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小林村经三家子村至六家子村河堤滨河路的建议”,是十分必要的。但随着国家农村公路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实行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现该路段为河堤路,按农村公路主体责任,现路基工程建设需乡村负责实施完成,经验收符合公路设计标准后,我局将积极向上争取把该项目列入“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计划中,待项目入库并下达计划后,立即组织实施路面工程建设。
特此答复。
承办单位:抚顺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