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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提案
 
2023年县十届政协二次会议 《关于加强对乡村“小商店”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64号)的答复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闫樱之  浏览:1160次  时间:2024年1月12日

刘忠文、王彬建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对乡村‘小商店’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场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农村食品安全:

1、广泛宣传提高农村农民食品安全意识

我局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培训工作。增强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在各乡镇开展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宣传、培训工作,使小作坊、小摊贩业主充分意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依法使用食品原料、添加剂,形成有效的法律约束,促进行业自律,营造相关食品行业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以宣传周、讲座、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农民宣传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增强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购买有害物质,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

2、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即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网、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在全县聘请112名食品安全协管员,覆盖全县100%乡镇与行政村,协助食品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形成部门监管合力,确保对农村市场无死角监管。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开展“豆制品加工、儿童食品、小酒坊、肉制品、保健食品”等多项专项整治。通过整治,使农村食品安全有所改善,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2022年查处食品违法案件 59件,处罚没款20.2512万元。

4、提高小作坊、小摊贩业主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和巡查,要求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保证进货索证索票齐全,办理健康证,产品经检验合格销售。向社会公开12315等投诉举报电话,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管,2022年处理食品投诉举报15件,满意率100%。

 5、开展监督抽检行动。加强对乡村“小商店”食品监督抽查频次,严格抽检制度,对不合格的食品及时召回,防止不合格品流入市场。2023年将陆续开展监督抽检240批次。

6、对乡村“小商店”食品积极组织创建活动,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肉菜放心超市”“小作坊提升改造”、“小作坊示范店”一系列活动以提升超市、小作坊产品质量保障水平,增强安全放心度。

目前,农村地区的群众生活水平还不是很高,农民的文化水平也普遍不高,价格仍然是选择商品的主要因素。群众的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也有待提高。另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有待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广量大,涉及方方面面。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及经费保障也有待提高,很多措施未能全面落实到位,所以改善农村食品安全水平仍是一个较长期的过程。县市场局将竭尽所能,全力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实行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保障我县食品质量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答复。

 

 

 

             承办单位:抚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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