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道路两侧亮化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抚顺县住建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亮化工程是推进我县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居民出行安全、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的重要举措。
2014年省政府确定抚顺县为全省农村亮化工作试点县,省政府下拨安装行政村路灯专项资金。使我县完成80个行政村的亮化工作任务。但自2015年之后,省政府再没有拨付此项专项资金,而县财政没有该项资金的计划,因此,亮化工程没有资金落实。县住建局将积极与省、市有关部门申请专项资金,待资金落实后,尽快为镇区内各巷路安装路灯,确保居民和学生的安全出行。
再次感谢您对抚顺县住建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得到您更多的关注,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办单位:抚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