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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提案
 
2019年抚顺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关于对农村涉林案件加大打击力度的建议》(84号)的答复
  来源:自然资源局  浏览:4741次  时间:2019年9月26日

邵建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涉林案件加大打击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通过严格执行采伐指限额、加强采伐管理、日常巡护,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涉林违法案件的打击处理力度等工作,进一步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
  一、关于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的建议。近年来,我县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涉林法律宣传力度。一是利用电台、广播、微信等多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林业生态建设、发展可持续林业的重要性,宣传全民义务植树的巨大成就,宣传全社会、全民巩固绿化建设成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制作条幅,在主要道路和人口聚集区张贴,印发宣传单、张贴标语布告,宣传党和国家在造林绿化、保护森林资源等有关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保护森林资源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二、关于加大打击力度的建议。森林公安机关将立足于本职工作,持续加大对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案件的侦破力度,对每起案件进行研判,对案件的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等信息进行综合判断,找准案件发生的原因,缕清案件脉络,为以后侦案件给予有力支撑。同时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严肃、及时依法处理涉林违反犯罪行为,让违法犯罪行为人知道违法的成本及严重后果。
  三、关于综合治理,表本兼治的建议。为推动我县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加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国土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下一步,我局通过完善目标责任,加强监管,加大打击处理等多种方式加强综合治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抚顺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二是明确目标责任。根据《辽宁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的通知》(辽林字〔2017〕3号)的文件要求,自2017年起,我县制定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各国有林场签订《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状》,把保护森林资源纳入到了目标考核。三是强化监管。各乡镇相关负责人签责任状,各乡镇村护林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巡护力度。
  四、关于设置监控系统的建议。为了进一步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今年我县计划与联通公司合作,建设防火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和森林防火应急指挥系统,利用热成像智能识别前端视频、综合分析平台等科学技术,依托林区移动巡查(单兵)、视频监控等手段,以实现对林区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该防火应急系统不但对森林防火进行有效监控,同时可以有效的预防打击涉林的违法犯罪行为。




承办单位:抚顺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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