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开展中小学心理咨询服务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抚顺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的提案与建议后,局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关于您在提案中建议,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和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组织机构,按规定配齐配足专兼职心理教师,推进学校心理咨询室规范化建设。
2、学校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室。具备办公接待区、个别辅导区、团体辅导区三个区域。办公接待区、和心理放松区均应不小于15平方米;团体辅导区应不小于40平方米。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名。
3、强化了心理健康工作职责。要求各学校负责辖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学生心理摸查、建档立卡、定期开展家庭随访和心理疏导等工作;负责组织学校心理疏导服务工作者进行专业培训和管理培训。
4、教育-养成程序:一是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课程设置计划,每周对学生进行不少于1个课时的集中授课。二是把心理健康教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全体教师在各学科教学中遵循心理健康教育规律,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加大中小学心理咨询服务工作力度,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特此答复。
承办单位:抚顺县教育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