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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提案
 
2020年抚顺县九届政协三次会议《关于预防职业病的建议》(87号)的答复
  来源:卫生健康局  浏览:5258次  时间:2020年9月3日

林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预防职业病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把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当做大事来抓,职业病防治意识逐步提升,职业病管控机制基本形成。但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基础性数据统计不一、底数不清,对职业病危害认识不足,技术人员及专项经费不足,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我们将开展如下工作: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建立完善的职业病防治体系,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明确企业是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要求企业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按要求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对职业危害因素接受有效监督、监测。并加强对作业场所的定期检测。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共同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充分利用新的传播手段,如:微信平台、短信、微博、视频网站、职工之家等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企业法律责任、相关科普知识等,不断增强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企业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能力和水平,营造全社会重视和关心职业病预防的氛围。

三、加大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建设,以适应形势的需要。按照新的职业卫生监管体系,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已移交到安监部门,但相关人员没有同步转移到位,造成原本不足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或流失或短缺。要加强职业卫生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既精通业务、又熟悉法律的高素质的职业卫生管理及技术服务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需要。

四、加大职业健康体检力度,完善职业健康档案。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完善职业健康档案,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监察力度。

特此答复。

 

 

                   承办单位:抚顺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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