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37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22〕18号)《中共抚顺市委办公室、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抚顺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抚委办发〔2022〕18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代县政府起草了《抚顺县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行动计划》,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抚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月16日 至 2月16日
通信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24-1号(抚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公用事业办)
邮政编码:113006
邮 箱:fsxcjj@sina.com
联 系 人:邢千里
联系电话:57599685
《抚顺县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pdf
文件解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