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县政发〔2010〕8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9年冬季征兵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坚持依法征兵、廉洁征兵,营造了积极的征兵氛围,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征兵工作任务。为表彰先进,经县武装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授予上马乡武装部、后安镇武装部、汤图满族乡武装部、马圈子乡武装部为2009年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分别奖励人民币3000元、2000元、1500元、15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能够再接再厉,戒骄戒躁,在今后的工作中团结奋进、谦虚谨慎,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号召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在征兵工作中,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我县的征兵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