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扎染拼布技艺、东北大鼓两个项目列入抚顺县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现予公布。
请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制定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责任,落实保护措施,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
附件:抚顺县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抚顺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印发
附件:
抚顺县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项目名称 | 类别 | 保护单位 | 代表性传承人 |
扎染拼布 | 传统美术 | 上马镇温道村 | 李秀英 |
东北大鼓 | 传统曲艺 | 石文镇大石村 | 孙 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