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十六届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县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县 长 杜 鑫 负责县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审计局、监察局。
常务副县长 崔长仁 负责县政府综合协调和县城建设、财税、人事工作。分管财政局、发改局(物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城建设办公室、国税局、地税局、农电局,并负责与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武部、市级金融机构的对外联系、协调工作。
副县长 张家娟 负责民政、科技、招商、商贸、广电、民族宗教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分管民政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广电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外经局、商业局(供销联社)、粮油总公司、民宗局、残联、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物资总公司、改制办和创建办,并负责与妇联、科协的联系工作。
副县长 柴 凯 负责农业农村经济、交通、旅游、房产管理、信访稳定及政府日常工作。分管政府办(法制办、人防办、应急办)、农发局(动物卫生监管局)、林业局、水务局、交通局、旅游局、房产中心、农业综合开发办、信访局,并负责与信用联社、邮政银行的联系工作。
副县长 孙万波 负责统计、文教卫生、生态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教育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卫生局(爱卫办)、安全生产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文体局、统计局,并负责与邮政局、共青团的联系工作。
副县长 李 惠 负责公安、司法、消防及稳定工作。分管公安局、司法局、消防大队。
副县长 赵兴骏 负责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工业经济、劳动及社会保障工作。分管城建局(地震局)、国土资源局、经济和服务业局、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社保分局、工商局、城建资金管理办公室、矿产资源统一管理办公室,并负责与工会、工商联、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的联系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