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县政发〔2016〕2号
抚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我县自2016年初开始,在全县范围开展了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工作。在各乡镇推荐的基础上,经县级专家组评审确定了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共1项),现予以公布。
附件:抚顺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抚顺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6日
附件
抚顺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传统技艺(1项):
项目代码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代表性
传承人 |
Ⅷ(Ⅸ传统中药) |
灵芝景观 |
抚顺江东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 |
王国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