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由我县挖掘整理的《沙画》《鲜族拌菜》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已经通过本级专家评审,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异议,根据《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规定,现予公布。
请项目保护单位收到通知后,抓紧制定保护计划,积极开展保护与传承活动,为推动我县传统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抚顺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抚顺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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