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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抚顺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抚县政发〔2018〕2号    成文日期:
文件正文  
抚县政发〔2018〕2号
      关于印发抚顺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抚顺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抚顺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5日


               抚顺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创新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借鉴对标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并结合抚顺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核心,以着力完善体制机制为重点,建立审管分离的审批管理体制,全面优化审批、监管、服务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抚顺县实现全面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精简高效
  根据“于法有据”要求,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进行。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通过整合职责权限、调整组织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简化办事程序,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
  (二)授权到位、协同监管
  合理划分行政审批科室与行政管理科室的职责,行政审批科室对审批负责,行政管理科室对审批后的监管负责。建立上下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相互联动、协同配合的监管体系,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三)稳步推进、阳光便民
  科学谋划好改革的总体架构、主要目标、路径选择、方法步骤,稳妥有序地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按照“阳光、便民、高效”的要求,推进行政审批环节全程透明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构建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和优化审批服务工作
  进一步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大力推进办事流程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在确认行政主体资格和集中行使行政许可事项合法性的前提下,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科学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指导各部门对清理出来的权力事项,逐项编制、优化行政许可等行政权力的工作规范和流程图,明确办事条件,简化申请材料,规范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推进权力运行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责任单位:县编办、县法制办以及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1月末
  (二)规范各职能部门审管分离改革工作
  创新体制机制,推进部门内部行政审批和监管相对分离改革。各部门要按照审批和监管相对分离的要求,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沟通顺畅、衔接紧密的内部工作机制。以文件形式规范行政审批科室及其相关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专职从事行政审批工作,为审批职能部门真正整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打下基础,实现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 “一站式、一条龙”服务。
  责任单位:县编办、县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3月末
  (三)建立“三集中、三到位”的行政审批模式
  积极推动以“三集中、三到位”为内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各相关部门要将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保障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进一步强化窗口服务功能,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考察论证、听证的一般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由窗口直接办理,确需履行上述程序的,由窗口受理,提请部门、相关单位在承诺期限内办结。进驻单位要按照“重心前移、审批前置”的要求,向窗口充分授权,建立健全首席代表负责制。
  责任单位:县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5月末
  (四)加快推进县行政服务中心搬迁建设工作
  县行政服务中心新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000余平方米,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设置行政审批服务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区、便民服务区、效能监察服务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功能区。拟于2018年5月末建成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城建局、县财政局、县采购中心、救兵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5月末建成投入使用
  (五)制定县行政服务中心搬迁办公用品及监控设备采购方案
对县行政服务中心搬迁新业务用房所需办公用品及监控设备情况进行梳理,根据相关采购制度规定,规范制定初步采购方案,待县政府批准后,进行政府采购。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采购中心
  完成时限:2018年5月末
  (六)制定窗口工作人员招聘计划
  在“三集中、三到位”的行政审批模式实行后,审批业务将会大量增加,为提高审批效率,预估对外窗口需要25个。根据改革需要及相关人事制度规定,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5名,扩充服务力量。在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再制定详细的招聘计划,并由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各相关部门统一组织人员培训,确保工作人员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4月末
  (七)加强对进驻单位人员的管理
  对整建制进驻的各审批科室人员,采取组织关系、绩效工资发放评定、十三个月工资发放评定、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评定等划转至县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方式,激励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提升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形象。
  责任单位:县机关工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6月末
  (八)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进一步完善县行政服务中心考勤办法、服务规范、窗口建设、现场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及保密、安全保卫等各项管理制度,科学制定考评指标,从执行政策、信息公开、规范运行、改革创新等方面,提高考评质量。注重运用考评结果,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考评纳入各部门目标管理、机关作风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等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绩效办、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5月末
  (九)建设功能完善的网上审批平台
  贯彻落实《辽宁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对接,加快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把行政审批服务的标准和流程固化到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实施网上申报、受理和办结,推进行政审批全过程的数字化运作,实现线上线下高度融合,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机要局
  完成时限:依据市局网络开放状况待定
  (十)加强乡镇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不断完善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有效整合资源,重点改造提升两个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设立专门窗口或综合窗口集中办公。加强乡镇行政服务中心日常运行指导,规范代办制度,实行群众办事干部全程代办或协助办理,有序、顺畅、高效的为民服务绿色通道,提升基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和水平。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末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组织落实
  各单位要把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责任单位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方案并抓好落实,对已先行开展的工作要与本实施方案搞好衔接。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制定详细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二)分步实施,稳妥推进
  各相关部门要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计划分步骤稳步推进,切实保障行政审批职能的无缝衔接、整建制进驻人员的顺利整合、各项业务工作的平稳转移。要保证行政审批职能整合进驻期间工作不断、管理不乱、服务不减,实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绩效管理部门要把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评范围,督查部门要做好改革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反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推进工作不力的责任部门要追究问责,确保改革工作按计划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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