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抚顺县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公告制度,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抚顺县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一、依法确认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29个)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8个)
抚顺县石文镇人民政府
抚顺县后安镇人民政府
抚顺县救兵镇人民政府
抚顺县上马镇人民政府
抚顺县海浪乡人民政府
抚顺县峡河乡人民政府
抚顺县马圈子乡人民政府
抚顺县汤图乡人民政府
(二)县属的行政机关(21)
抚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抚顺县教育局
抚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抚顺县公安局
抚顺县司法局
抚顺县财政局
抚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顺县自然资源局
抚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抚顺县交通运输局
抚顺县水务局
抚顺县农业农村局
抚顺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抚顺县卫生健康局
抚顺县医疗保障局
抚顺县应急管理局
抚顺县审计局
抚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抚顺县统计局
中共抚顺县委办公室(抚顺县国家保密局、抚顺县档案局)
抚顺县森林公安局
二、依法确认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9个)
抚顺县公安局石文派出所
抚顺县公安局后安派出所
抚顺县公安局救兵派出所
抚顺县公安局上马派出所
抚顺县公安局海浪派出所
抚顺县公安局峡河派出所
抚顺县公安局马圈子派出所
抚顺县公安局汤图派出所
抚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此文件公开发布)
抚顺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