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8日)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 情况 | 问责 情况 | 答复举报人情况 |
1 | LN2020LX0901FS38 | 1. 救兵镇通什村村书记兼主任赵*良非法占用村集体耕地30亩修建选矿场并架设动力电杆,且将尾矿排放至村主河道源头,污染河水和下游耕地; 2. 救兵镇通什村村书记兼主任赵*良在大北沟、小北沟破坏村集体林地近百亩,盗采铁矿石。 | 抚顺县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1、举报地点位于抚顺县救兵镇通什村。昱铭选矿厂是一家铁矿石磁选企业,2020年开始建设,正在建设中,预计11月完成建设。其中,7月份曾进行了设施调试,生产一周,产生的尾矿渣堆放在厂区西侧自己田地中。存在违法占用村集体土地问题,占用土地面积8457平方米,占用林地3688.51平方米。选矿厂有营业执照,无用地审批手续,未办理环评手续。现场未发现尾矿排放至河流污染河水和下游耕地现象。2、举报人反映通什村大北沟和小北沟破坏村集体林地近百亩问题地点位于通什村大北沟和小北沟。存在多处破坏林地现象,为历史遗留问题,无法确认违法行为主体。违法采矿行为时间跨度为2008年至2009年。部分采矿坑已自然恢复植被,2010年救兵镇政府又恢复治理一部分。 | 部分属实 | 全部恢复完成。 | 无 | 举报人未留联系信息。 |
2 | LN2020LD0828FS13 | 欣鑫矿业在大东村孟家沟毁林千亩,开采铁矿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举报人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过,均未得到解决。 | 抚顺县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欣鑫矿业位于抚顺县救兵镇大东村孟家组,从事铁矿开采、矿产加工业。采矿证有效期为2017年1月2日至2024年6月2日,采矿证号为C2100002009062120023565号,采矿区域面积为0.9592平方公里。2018年底已停产。2020年8月30日,抚顺县相关部门到抚顺县救兵镇大东村孟家组开展现场核实调查。经查,欣鑫矿业非法使用大东村孟家组集体林地142亩。地类为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无立木林地,部分存在毁林现象,多数违法面积为采矿堆压和道路。 | 部分属实 | 涉嫌刑事犯罪,抚顺县公安局已经立案查处。植被恢复已经完成。 | 无 | 举报人未留联系信息。 |
3 | LN2020LX0905FS13 | 西沟村村长唐*奎兄弟四人在西沟村毁山十几亩挖土,洗沙卖沙,破坏自然环境。 | 抚顺县 | 据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接到举报后,抚顺县自然资源局于9月6日立即赶往现场调查。问题地点位于抚顺县石文镇西沟村。现场存在非法占地洗沙行为。村民唐某顺于2020年4月开始占地建沙场,2020年6月至今进行生产,非法使用石文镇西沟村集体林地3.45 亩,林地为无立木林地。没有毁山挖土现象,所洗的沙子来源于望花区塔峪镇后古村村民赵某建养猪场撤下来的土,洗沙用水取至附近方塘流入。现场生产时水质浑浊,责令停产后水质恢复原状。 | 部分属实 | 植被恢复已经完成。 | 无 | 举报人未留联系信息。 |
4 | LN2020LD0830FS14 | 2008年至2015年间,有马鲜村村民开矿破坏了大东村南龙头山230公顷山林,举报人曾向矿区公安局报案,未得到处理结果。 | 抚顺县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举报人反映的毁林采矿地点位于抚顺县救兵镇康西村新堡组,占用土地总面积8.82亩,其中:抚矿林业处后腰林场矿合林5.04亩,新堡组林地0.18亩,非林业用地3.6亩。9月6日,抚顺县自然资源局到该处现场查看,存在矿坑一处,面积8.82亩。该处采坑为2008年时抚顺市内韩某开采破坏,属于违法毁林开矿。2009年韩某因涉刑事犯罪被判刑,至今在监狱服刑。该处矿坑从2009年至今未进行开采破坏。经矿区公安局查阅2008年至2015年卷宗材料,未接到该案的举报线索。现已恢复完成,栽植树种刺槐。 | 部分属实 | 植被恢复已经完成。 | 无 | 举报人未留联系信息。 |
5 | LN2020LX0908FS22 | 1.抚顺县后安镇章党村长砬沟、上马镇小堡村双岔沟遗留下很多采铁矿石遗留的矿坑,一直未得到综合整治,影响生态环境。 | 抚顺县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反映问题地点位于抚顺县后安镇长砬沟和上马镇小堡村双岔沟,卫片显示南彰党长砬沟现场存在2处未恢复矿坑,小堡村双岔沟存在1处未恢复矿坑。现都已经恢复完成,栽植树种刺槐。 | 部分属实 | 植被恢复已经完成。 | 无 | 举报人未留联系信息。 |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或抚顺市、或抚顺县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6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抚顺县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联系电话:024-57599721
邮寄地址:顺城区贵德街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