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大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大数据工作的关心,县营商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2023年3月《抚顺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正式实施,抚顺县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和《抚顺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文件精神,持续推动政务数据资源优化高质量发展。为适应职能需求,根据《抚顺县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和《关于明确县数据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职责的通知》,抚顺县于2024年4月30日组建县数据局并下设县数据中心。
抚顺县高度重视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将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列入重要工作内容。为进一步推动抚顺县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做牢做实,抚顺县以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为载体,统筹协调,建立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各部门做好政务数据共享日常工作,明确分工,确定责任人,扎实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工作。抚顺县通过政务服务网“不动产互联网+”网上预约、在线申请系统,根据对接标准及省政务服务平台办件数据质检规则,每天实时向市级前置数据库共享办件基本信息、办件过程信息、办件结果信息、材料目录信息、目录附件信息等业务数据,实现“数据通”。“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包含网上服务平台和微信公众号,为群众提供线上不动产登记服务。通过互联网,使得公众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都可以使用线上不动产登记服务,真正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但由于现阶段仍是数据共享工作起步阶段,数据共享工作还面临诸多问题,一是建设对接数据成本较高。县级部门使用平台大部分仍为省、市通用平台,县级部门作为一级板块进行操作,很难实现“全县通办”数据共享。各部门平台根据自身业务特点设计使用平台,数据形式多种多样,很难达到“一网通办”互通互联,给数据共享开放添加了阻力,增加了成本。二是缺少大数据方面人才。基层大数据部门工作人员数字化素养和数字化能力不高、人才队伍匮乏和数据安全保护屏障不健全等困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县域政府数字化转型的拓展和升级。三是队伍建设力度不足。大数据工作是一项新的艰巨任务,紧跟时代形势,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内容学习较少,培训不足,对政务数据资源概念较模糊,创新应用能力比较薄弱。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一是加强大数据队伍建设。结合县域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数字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吸纳相关专业人才,壮大大数据队伍建设。加强培训,紧跟省、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工作动向。二是立足实际统筹规划,全力做好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全力优化发展规划,明确工作思路,深入研究学习条例内容,持续加大财力人力投入,加强县域内各部门、各乡镇之间横向沟通与交流,助力抚顺县做好数据资源提供、共享开放和更新维护等工作。
特此答复。
承办单位:抚顺县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