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景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我县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不高,绝大多数从事繁重体力劳动,从事工作流动性大,工资报酬低,无一技之长的现状,也存在多数人看重眼前利益,因培训时间与个人工作时间不匹配而不愿参加培训情况。我们立足就业工作职能,着力推进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劳动技能提高,拓展求职空间。
以提高劳动技能为引领,激发农村劳动力培训技能积极性,转变就业择业观念,要从乡镇基层干部引导做起。我县目前没有普惠制培训基地,对有培训意向农民,我们做到指导本人到市区培训机构培训的对接工作,实现培训机构的资源共享,满足农村劳动力培训需求。同时我们加强对各乡镇就业服务平台工作指导,将网络线上培训宣传海报下发到各乡镇就业服务平台,乡镇就业办可以根据个人培训需求,指导农村劳动力利用辽宁省普惠制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平台,发挥网络培训无时间限制,培训科目多、可重复观看等优势,主动加入到培训队伍中去,提高自身劳动技能,为更好实现高质量就业提供保障。2023年,我县以各乡镇远程培训设备为载体,就近就地开展养殖、种植、家政等技能培训班,共培训劳动力1500人,2024年至今已培训劳动力637人。
加强农民回乡就业引导,我们要采取积极措施,广泛宣传农民在家门口就业,引导更多青壮年回乡服务于本地发展。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地企业的规范管理,为农民在本地就业创造良好工作和生活环境。定期开展留守劳动力就业和社会知识培训,实现提升留守人员的就业层次以及应对社会复杂问题的能力。切实增强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吸引更多人员返乡就业创业和生活,实现就业安置、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共赢。
特此答复。
承办单位:抚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