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信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及省工信厅《关于公布辽宁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机构名单(第二批)的通知》要求,受企业委托,辽宁青蓝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第三方评价机构)对辽宁顺天混凝土有限公司(利废企业)利用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产废企业)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资源综合利用事宜开展了评价工作,经审查,评价过程及结果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现予备案。
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情况表
抚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30日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情况表
序号 | 地区 | 企业名称 | 评价期 | 综合利用产品 | 工业固体废物名称 | 综合利用量(吨) | 评价机构 名称 |
产废企业 | 利废企业 | 名称 | 数量 |
1 | 抚顺县 | 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 | 辽宁顺天混凝土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 预拌混凝土 | 4.1万立方米 | 粉煤灰 | 15000 | 辽宁青蓝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合计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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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利废企业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产废企业指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