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整改任务
位于大伙房饮用水源地上游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溢流现象普遍,清原县、红透山镇、新宾县、南杂木镇等4家污水处理厂长期溢流,每天约有3.5万余吨污水直排入河,汇入大伙房水库;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仅2020年2月,清原县污水处理厂超标19天,化学需氧量(COD)最高超标0.66倍,新宾县污水处理厂超标14天,总磷最高超标8.84倍。二级保护区内上马镇温道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
二、 整改目标
加强大伙房饮用水源地上游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加快推进改造建设,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三、 整改措施
推进上马镇温道污水处理厂整改,确保实现达标排放。
四、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抚顺县上马镇污水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标段(温道村主干污水管线及污水处理厂改建项目)及二标段(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在2021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工程完成后实现上马镇污水厂稳定达标排放。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5 年 1 月 9 日 至 2025 年 1 月 22 日 (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56090699
邮寄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抚顺县人民政府
2025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