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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顺县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审计局  浏览:10199次  时间:2021年12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县审计局对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审计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审计工作重点,落实县委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坚持依法审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的基本方针,科学调度审计力量,采取现场审计方式,重点审计了县本级预算执行结果以及县财政局管理的其他财政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同时,将组织实施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等情况,一并纳入本报告,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提升财力保障水平

2020年,县级财政总收入183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122万元、争取上级财政补助收入95485万元(包括专项补助1506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082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0万元、上年结余1244万元。

2020年,县级财政总支出1819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922万元、上解省财政支出2667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830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223万元。较好地完成了预算收支任务,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二)支出结构持续优化,保障重点领域支出

突出保基本民生、保重点领域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一是保障机关事业人员工资性支出及时足额发放。二是民生支持有力,对于脱贫攻坚、困难人群、义务教育经费、城居养老保险等重点民生领域的支出需求,予以坚决保障,全年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及就业等6类民生支出91529万元。三是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新冠疫情防控经费、物资购置、核酸实验室建设等支出。四是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县直部门人均公用经费由4000元压减至3000元,车辆运行费用由每辆30000元压减至25000元,保障重点领域支出。

同时,也发现在预算的编制及调整、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国库管理、部门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经分析整理、归类汇总,有24个问题较为突出。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县审计局依法进行了处理,共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17件。

二、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122万元,较上年增加3246万元,增长6.26%,完成预算的100%。其中:税收收入34369万元,为预算的97.65%,增长18.04%;非税收入20753万元,为预算的104.29%,降低8.82%。

2.省财政各类补助资金情况

2020年,省财政补助我县公共财政预算资金95485万元,具体构成是:税收返还247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7794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506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922万元,较上年增加23539万元,增长18.63%。主要支出项目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7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574万元、教育支出157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4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8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959万元、农林水支出3787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151万元等。

4.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21357万元,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3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59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4000万元;调入资金257万元;上年结余204万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20398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7万元,农林水支出159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257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5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73万元,债务发行费用15万元,其他支出14211万元。政府性基金年终结存959万元。

5.债务情况

财政政府债务管理系统资料反映,至2020年末,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71639 万元,比上年末31641万元增长39998万元,增长126%。政府债务中,一般债务53639万元,专项债务18000万元。

(二)财政管理方面问题

1.预算、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安排预算数为86822 万元,决算数为149922万元,决算与年初预算相差63100万元,预算数安排占实际支出的57.91%,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较大。

2.政府采购预算与实际存在偏差

2020年在抚顺县政务公开网公开政府采购预算的仅有3个单位,14个采购项目,采购金额77万元;公开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而2020年政府采购信息表中反映实际集中采购金

额782.63万元,超预算采购705.63万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金额4791.76万元,预算与实际差距较大。

3.预算调整细化不足

2020年12月15日,财政局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报告的2020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中预算支出数调增51713万元,未按其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编制到款项。

4.专项资金未及时下拨11847万元

财政局2020年上级拨入专项资金指标金额43817万元,当年支出27986万元,截至2020年末未下拨15831万元。截至5月末已下拨3984万元还有11847万元未下拨。

5.滞留应当上缴的非税收入5.13万元

财政局将粮食专户利息收入5.13万元,存放在专户账户,未及时上缴国库。审计发现后,财政局已于审计结束前将利息收入上缴国库。

6.未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财政局组织预算绩效评价覆盖面过小,2020年仅部分单位预算时编制了绩效目标,未全面开展预算执行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工作,未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综合绩效评价。

7.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出摘要内容反映不清晰明确,未能准确反映经济事项内容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明细账摘要只显示“收入”;2020年12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账及凭证摘要只显示“社保股专项列支”、“农财股专项列支”等无具体明细或指标文号,未能准确反映经济事项。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间,县审计局根据省审计厅下发的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要点,每个季度按照审计重点和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对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省以上结转结余资金、乡镇教师工作补贴发放情况、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

(1)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住建局使用直达资金购置垃圾清运车6辆、126万元未登记固定资产账。

(2)应急储备物资清肺排毒汤包装无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储存条件。应急局使用新增财政直达资金购买应急储备物资200袋清肺排毒汤1.6万元无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等,截至审计日此批物资已过期。

(3)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不合规。财政局未将直达资金拨付到具体使用单位905.36万元;资金拨付到下一级单位未形成实际支出272.97万元。涉及单位为各乡镇、疾控中心、县医院、中医院。

(4)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书进行工程建设。城建中心实施的石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书进行工程建设。

(5)政府采购合同内容填写不完整。住建局使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采购合同未填写订立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签字、日丰发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未填写地址。

(二)乡镇教师工作补贴发放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

乡镇工作补贴未发放到位。我县从2019年7月1日开始发放乡镇补贴,并采取“一带一”的方式补发2015年1月以后的补贴。审计时已补发至2017年8月,尚欠2015年1月至2017年7月共31个月,涉及农村教师 980人、金额 607.6万元。审计发现此问题后已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补发。

(三)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审计发现的问题

(1)扶贫收益未按使用管理办法分配。2020年马圈子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村民代表评议、公示、实行差额分配。

(2)乡镇建档立卡人员缴纳医疗保险的名单不准确。2020年海浪乡建档立卡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名单不全,部分建档立卡人员医疗保险在一般贫困户中缴纳,未能全面反映建档立卡人员缴纳情况。

截至报告日问题已部分整改。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20年,重点审计了工程项目的审批、工程招投标、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共完成投资审计项目6个,审计投资总额4574.64万元,核减工程造价99.62万元。

五、县政府各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21年上半年,县审计局对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了审计。从审计结果看,各部门加强内部管理,财务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但预算执行及资金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决算编制数据不准确。2020年度决算草案编制的年初预算收入和支出数与批复的预算数不一致,部门决算报表中的年初预算数据未按批复后的预算数填列。涉及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二)超限额使用现金。大额使用现金支出,超限额使用现金共56万元。涉及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55.23万元和公安局0.77万元。

(三)个别大额资金使用无完整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农业农村局支付聘用律师费2万元;自然资源局工程勘察费、测绘费等超5万元的资金支出会议记录不完整。

(四)滞留应当上缴的非税收入。公安局账面结存利息款

0.85万元,未上缴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五)专项资金结余。2020年末,农业农村局冷库建设补助款结余24万元,因冷库建设土地手续不完备,未通过验收,补助资金至今未发放,形成结余。

(六)固定资产未入账。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安局新建、购置固定资产3.385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科目。

(七)差旅费报销缺少领取人签字。自然资源局在支付部分差旅费凭证中缺少领取人签字现象,涉及金额1.131万元。

(八)重大动物病扑杀决定书手续不完备。2020年8月农业农村局,在处理上马镇温道村养猪户病猪案件中,《重大动物病扑杀决定书》无乡(镇)、市动检所人员签字。

六、加强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的建议

(一)严格预算刚性约束,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和效果

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预算单位应完善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强部门工作协调,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使用。

(二)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依法理财水平

一是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决策与监督机制,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关于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控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内部控制机制,下拨专项资金等严格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三)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充分利用绩效评价结果,对低效无效的资金一律削减,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统筹用于亟需支持领域,有效避免和防止资金沉淀。落实资金使用责任,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加强对重点部门、重大项目、重要环节的绩效考评力度,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债务管理,提高防范财政风险能力

鉴于政府性债务呈上升趋势,建议财政局一是控制政府债务规模。二是推进债务实质性化解。三是建立预警机制,切实化解潜在的财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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