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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审计局  编辑:闫樱之  浏览:1953次  时间:2023年1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县审计局对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审计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审计工作重点,落实县委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坚持依法审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的基本方针,科学调度审计力量,采取现场审计方式,重点审计了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县财政局管理的其他财政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同时,将组织实施的全省上下联动审计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等情况,一并纳入本报告,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一)积极组织收入,提升财力水平

2021年,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疫情对财政收入影响的双重压力下,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715万元,比上年增收8.3%,完成年初预算安排;实现转移支付等补助收入105641万元,2021年收入总计165356万元。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

2021年,民生保障和改善力度持续加大,民生支出达790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其中:教育支出1262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0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1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938万元,农林水支出1736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1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91万元。

(三)财政管理水平再度提升,预算绩效有序推进

一是积极推进财政预算一体化工作,全县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顺利上线,依托一体化系统,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二是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制定了《抚顺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预计2022年底实现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三是强化资金监管,将中央直达资金纳入系统进行实时监控。

审计过程中,也发现在预算编制、财政资金使用、部门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经分析整理、归类汇总,有30个问题较为突出。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县审计局依法进行了处理,共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23件。

二、财政总收支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1. 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715万元,加上上级财政返还性及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6420万元(返还性收入247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353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40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576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5万元、调入资金1667万元、上年结余1223万元,总收入合计为1653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690万元,加上上解上级财政支出3100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76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88万元,年终结转26303万元,总支出合计为165356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17万元,加上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326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000万元、调入资金4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余959万元,总收入合计为10824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71万元,加上调出资金200万元,年终结转3153万元,总支出合计为10824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政府债务情况

财政政府债务管理系统资料反映,截至2021年末,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84637.47万元,比上年末71639万元增长12998.47万元,增长18.1%。政府债务中,一般债务61637.47万元,专项债务23000万元。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根据县财政部门决算数据统计,2021年全县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737.82万元,(公务接待58.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0.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648.41万元。)比上年894.55万元减支156.74万元,下降17.52%。

(二)财政管理方面审计情况

1.专项转移支付指标结余13690.16万元,预算执行率偏低。

2021年财政局收到上级拨入专项资金指标金额43565.81万元,当年支出22752.64万元,截至2021年末未下拨20813.17万元,支出占拨入额度的52.23%。截至2022年5月31日已下拨7123.01万元,剩余指标金额13690.16万元未下拨。

2.财政库款保障水平总体偏低

2021年度,财政库款保障水平有10个月低于0.3,均低于财政部考核要求的最优范围0.3-0.8。由于“三保”支出刚性增长,县级国库对上级调度款依赖程度增高,财政兑付能力弱,2021年12月底库款余额仅为1306.2万元,库款水平较低极易造成刚性支付风险。

3.预算支出进度不够均衡

2021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月每月支出合计占总支出的6%-8%,而12月支出合计占全年总支出的27%,年底突击支出比例较大,支出不够均衡。

4.部门预算公开不及时

2021年部门预算于2020年12月28日在抚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批复,而在抚顺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上公布的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超过了在20天之内公开的时限。

5.未计提累计折旧

经审计局对各部门财务报告审计时发现,各部门未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导致财务报告中固定资产明细表累计折旧额与账簿中累计折旧额不一致。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和重点项目上下联动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下发的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和2022年下发的重点项目上下联动审计要点和工作要求,对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农业、文化等重点项目资金进行了抽审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农田建设资金未拨付到具体使用单位。通过对抚顺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延伸审计,发现三个标段总投资额为2112.41万元的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50%,未按合同约定支付30%工程款633.72万元。截至2022年5月已支付工程款335万元。

旅游厕所建设项目资金未拨付到施工单位。2021年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由市文旅广局统一组织验收,截至审计日仍有33.52万元资金未拨付到施工单位。

未完成暂付性款项消化任务。县财政2021年暂付性款项消化任务14385万元,实际消化9018万元,未完成消化任务5367万元。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21年,县审计局重点审计了工程项目的审批、工程招投标、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共完成投资审计项目10项(地债资金跟踪审计6项;高标准农田建设3项;幼儿园项目1项)。发现主要问题有:

(一)设计变更未履行相关手续。涉及项目为大伙房水源地上游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汤图乡)污水管网工程。

(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环评报告。涉及项目为抚顺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大伙房水源地上游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汤图乡)污水管网工程。

(三)多计工程价款。涉及项目为抚顺县石文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抚顺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峡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石文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海浪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共多计29.41万元。截至审计日已全部整改。

五、县政府各部门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对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等7个部门进行了审计。从审计结果看,各部门加强内部管理,财务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但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1.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较大。涉及单位人社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市场局。

2.个别项目未按预算编制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教育局年初预算时所列科目在预算执行中未在此科目中全部列支。

3.决算编制数据不准确。决算表中的年初预算数据未按批复后的预算数填列,涉及单位水务局、教育局。

(二)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情况方面

1. 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社会事务中心利息收入和敬老院上缴的租地收入共0.82万元、水务局罚没款1.44万元,未及时缴入非税收入专户。

2. 非税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教育局2021年捐赠收入7.4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6.6万元,结余0.8万元。

3. 原始凭证不规范、不完整。一是票据不规范,教育局部分差旅费报销不规范;二是票据不完整,教育局采购学校膳食补助米油款所附发票无数量、单价,且未附采购明细清单;人社局高龄老人补贴、低保金等追缴退回资金的证明资料单独保存未附在记账凭证中;市场局部分车辆维修发票无明细,无司机签字。

4. 慰问品发放管理不规范。人社局慰问敬老院、低保户、孤儿等困难群体的慰问品发放管理不规范,发放明细表未附在记账凭证中,且无领导签字。

5. 药品款管理不规范。截至2021年末,卫健局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各卫生院应付医药公司药品款41.33万元,未按规定在每一个预算年度终了时,清理核实往来款项。

6.“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彻底,个别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未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市场局2021年印刷营业执照1.18万元、购买服装1.28万元、制作宣传用品0.6万元,在所提供的会议记录中没有相关记录。

7. 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教育局未严格按照《抚顺县教育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执行,未建立完善的公务用车管理台账。

8. 党建经费使用不规范。县委教育工委将党建经费用于支付汤图乡和后安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共13名退休教师《共产党员》杂志款。

(三)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方面

1. 专项资金结余。农业农村局2021年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合计22.25万元;水务局资金结余超过两年未使用7.77万元。

2. 财政资金结余。农业农村局单位承担部分的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政结余资金合计4.77万元。

3. 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结算。涉及单位卫健局、社会事务中心、市场局、教育局共计175.85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 固定资产减少未进行账务处理。卫健局2021年度固定资产67.96万元,已下拨至各医院,截至2021年12月末未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2. 固定资产未入账。社会事务中心为敬老院购买办公设备、蒸饭柜等合计1.94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科目。

(五)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方面

部门财务报告部分数据编制不真实、不准确,内容不完整。2021年县审计局对县内7部门2020年的部门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发现报告中的部分数据未按照单位财务会计账簿真实数据填报,所反映的明细表相关联数据不准确,部分单位会计报表附注部分内容编制不完整。涉及部门卫健局、人社局、市场局、教育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社会事务中心。

(六)延伸审计卫生院情况

1.专项资金支出未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涉及两家卫生院。

2.存量资金未清理。抚顺县7家卫生院截至2019年末财政项目盈余年末余额共计99.23万元。截至审计之日,尚未形成支出。

3.货币资金额不足专项资金余额,被其他“事业支出”占用。涉及两家卫生院102.16万元。

六、加强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的建议

(一)严格预算刚性约束,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和效果

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预算单位应完善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强部门工作协调,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使用。

(二)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依法理财水平

一是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决策与监督机制,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关于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控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内部控制机制,下拨专项资金等严格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三)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隐患

一是在继续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为重点支出提供财力保障。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支持改革、鼓励创新。

(四)强化债务管理,提高防范财政风险能力

鉴于政府性债务呈上升趋势,建议财政局一是控制政府债务规模。二是推进债务实质性化解。三是建立预警机制,切实化解潜在的财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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