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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顺县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审计局  编辑:闫樱之  浏览:76次  时间:2023年12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县审计局对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审计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审计工作重点,落实县委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坚持依法审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的基本方针,科学调度审计力量,采取现场审计方式,重点审计了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县财政局管理的其他财政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同时,将组织实施的全市上下联动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等情况,一并纳入本报告,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一)抓实收入,提升财力保障水平

积极落实组织收入责任,提高收入意识;强化重点税源征收,推进沈白高铁项目耕地占用税、罕王集团企业所得税等重点税源入库;做好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积极有序推进耕地指标出售工作;统筹利用各类资产资源,推进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类收入征收入库。

(二)统筹兼顾,全力保障“三保”支出

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实现了“三保”支出应保尽保。2022年,民生保障和改善力度持续加大,民生支出达91,4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94%,同比上年增加12,428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2,66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7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69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425万元,农林水支出24,25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7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43万元。

(三)推进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发挥直达资金平台作用,提高直达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继续推进财政预算一体化改革工作,推进预算一体化实现全覆盖,完成各乡镇政府及乡镇九年一贯制学校的上线工作,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审计过程中,也发现在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经分析整理、归类汇总,有26个问题较为突出。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县审计局依法进行了处理,共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18件。

二、财政总收支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08万元,上级财政返还性及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04,652万元(返还性收入2,75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2,54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9,35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62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88万元、调入资金3,798万元、上年结余26,303万元,总收入合计为184,9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454万元,上解上级财政支出18,104万元、债务转贷支出4,82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万元,年终结转41,390万元,总支出合计为184,969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2,77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8,000万元、调入资金8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余3,153万元,总收入合计为27,851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114万元,上解省财政支出23万元,调出资金1,652万元,年终结转3,062万元,总支出合计为27,851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3.政府债务情况

财政政府债务管理系统资料反映,截至2022年末,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06,436万元,比上年末84,637万元增长21,799万元,增长25.76%。政府债务中,一般债务65,436万元,专项债务41,000万元。

4.“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根据县财政部门决算数据统计,2022年全县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959.75万元,(公务接待69.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890.41万元)。

5.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2022年抚顺县国有资产总额266,020.08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28家188,200万元;国有企业8家77,820.08万元);负债总额98,264.87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27,900万元;国有企业类70,364.87万元);自然资源资产(土地资产3.6万公顷;铁矿保有储量9,116.198万吨;林业资产12.8万公顷;水资源总量5.357亿立方米)。

(二)财政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1.转移支付项目支出执行进度较为缓慢,预算执行效率有待提高

2022年财政局收到上级拨入专项资金指标金额54,063.17万元,当年支出26,398.2万元,支出占48.83%,截至2022年末未下拨27,664.97万元。截至2023年6月末已下拨5,326.89万元,剩余指标金额22,338.08万元未下拨。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保专户,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不清晰

(1)财政局社保专户账,科目设置不规范。如未设置“暂收款”科目;二级科目“居民养老委托投资”的设置归属到“负债类”中的“暂存款”科目,应归为“资产类”;二级科目“利息”的设置归属到“负债类”中的“暂存款”科目,应归为“收入类”。

(2)会计核算不清晰,不能显示出同类科目收、支、结的情况。如“城居保收入”2022年为4,925.17万元,“城居保支出”为4,052.5万元,而“城居保结余”科目未体现结余,只通过银行存款科目中“新农保801科目”体现有余额的增加。

3.财政总会计账“暂列支出”规模较大

截至2022年末,县财政总会计账中“其他应付款——暂列支出”余额达75,305.43万元。

4.未及时清理财政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2年末,县财政总会计账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45,719.98万元,其他应收款往来单位共28户,其中2022年无发生额的有27户,涉及金额44,130.98万元。

5.政府性基金预算公开与部门批复后数据不相符

2022年财政局批复后自然资源局政府性基金收入为1,449万元,而在政务公开网公开的自然资源局政府性基金收入为空。

6.财政部门未及时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督检查

通过对财政国资系统抽审,发现自然资源局资产系统显示有812件资产,其中包含机构改革后已划出的6家行政事业单位部分资产,划出单位资产的归属问题自然资源局已确定,但划入单位未接收,截至审计日仍在县自然资源局资产系统中。国资部门未对因合并、撤销、改制及隶属关系发生改变的单位及时办理资产转移手续的审批。

7.资产系统数据填写不全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部分数据不准确,内容不完整。2023年县审计局对县内3个部门资产管理系统数据进行抽查审计,所反映的明细表部分数据存在未填写资产使用人、使用部门,退休、调转人员仍在原单位为资产使用人的情况。

三、重点项目上下联动审计情况

根据2022年市审计局重点项目上下联动审计要点和工作要求,对2019-2022年期间政府负有偿还责任、担保责任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纳入地方债务管理系统内债务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末纳入地方债务管理系统债务余额为106,436万元,主要为2020年至2022年的政府新增债券74,794.88万元。审计中发现债务化解高度依赖于再融资债券;隐性债务系统中数据与实际不相符等问题,针对债务管理及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审计提出了相关审计建议。截至目前,相关部门通过制定防范风险制度、逐项核对数据、严格履行管理程序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22年,县审计局重点审计了工程项目的审批、工程招投标、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共完成投资审计项目6项。发现主要问题有:

(一)未按设计施工

涉及项目为辽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上游抚顺县)——辽宁抚顺社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修复项目,未按设计施工的问题。

(二)工程资料管理不规范

1.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存在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审核人职业印章过期的问题。

2.县城城区基础设施改造及配套工程存在签订清单评审合同没有签订日期的问题。此问题在报告期间已整改。

(三)项目程序管理不规范

县城城区基础设施改造及配套工程中石文镇老旧小区三期项目、丝绸路南段项目、山体生态修复造林工程施工图审查合同时间晚于项目清单编制及预审合同时间。

(四)多计工程价款

社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项目、县档案馆建设项目、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再生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多计工程价款39.6万元。

五、县政府各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对政协办、统计局等8个部门进行了审计。从审计结果看,各部门加强内部管理,财务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但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差异较大。涉及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营商局。

2.决算(草案)编制不真实、数据不准确。统计局2022年度决算(草案)的“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年末数为0元,未按会计报表累计折旧数61.61万元编报。

(二)财务管理方面

1.原始凭证不规范、不完整。发票后未附明细清单及相关资料、缺少签字等问题涉及单位县政协办、舆情中心、统计局、医保局;差旅费报销记账凭证所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的填制时间,在出差旅费报销表显示出差时间之后的问题,涉及单位统计局、交通运输局、医保局、营商局;营商局部分采购货物的发票名称填写不详,规格型号未填写。

2.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交通运输局2022年在业务活动费用中以预存电费收据记账,未取得电费发票,共计6笔,金额2.37万元。

3.未对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自然资源局未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处理。

4.会计核算不规范。自然资源局同一类别经济事项设置多个二级会计科目;统计局经济分类科目使用不正确、串项列支产业调查和劳动力调查差旅费、统计专项业务经费中列支党报党刊费。

(三)内部控制制度方面

1.未建立各项制度。县政协办未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舆情中心未制定重大经济决策工作规则、议事规则、“三重一大”、资产管理等制度。

2.各项制度执行不到位。营商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未记载年度财政预算资金的安排和调整讨论决策情况;医保局“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彻底,个别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未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统计局部分上会讨论的“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记录仅记录了决策结果,未记录研究讨论过程,反映不出决策程序。统计局公务用车使用信息登记要素不完整、审批不规范。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资产未入账。农业农村局2022年购置自卸式垃圾车、服务器等固定资产,合计金额75.15万元,未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购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平台”,合计金额76.2万元,未纳入单位无形资产管理。

2.资产盘亏未及时处理。统计局家具类(台、桌)2项、通用设备类(台式机、打印机)11项,价值合计6.56万元,已盘亏,未及时进行处理。

3.固定资产长期闲置。统计局2001年12月购入一个面积15平方米、价值为0.6万元的车库,地点在北关老干部局西侧,多年闲置,资产未得到有效利用。

4.低值易耗品管理不完善。营商局对购入的打印纸、硒鼓,大盘纸等低值易耗品台账管理不完善,仅登记领用量,未登记库存量,且物品领用未及时登记,领用随意性较大。

5.未执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程序采购货物。营商局2022年度,2000元以上的硬盘、打印机、大盘纸等货物采购项目未按非招标采购流程采购,共计53笔29.32万元。

六、加强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的建议

(一)严格预算刚性约束,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和效果

完善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各预算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实做准预算,为预算执行打下良好基础。财政部门要总结经验,结合财力编制预算,科学预测预算收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严控代编预算规模,切实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和预算执行率。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增强预算约束力,维护预算严肃性,保证财政资金合理使用和高效运行。

(二)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依法理财水平

一是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决策与监督机制,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关于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控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内部控制机制。

(三)强化债务管理,提高防范财政风险能力

鉴于政府性债务呈上升趋势,对通过“借新还旧”方式偿还的债务,财政部门应积极关注举债主体的偿债能力,分析“还旧”中本金和利息的比重,并合理测算其未来收入,以评估其风险。

(四)发挥监督管理职能,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不能只停在对数字的监督,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定期与固定资产卡片账进行核对,确保账账相符。要深入到各单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全面掌握固定资产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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