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丽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县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抚顺县幼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的建议,教育局认真开展调研,虽然我县幼儿教育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乡镇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但确实存在幼儿教师队伍不稳定、工资待遇不高的问题。对此,教育局高度重视该问题,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调研,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针对全县幼儿教育情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局配合分管县长,认真开展了调研,使领导详实地掌握了相关情况。
二是积极主动向相关领导汇报,争取对幼教工作的支持和幼儿教师的重视。
三是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幼儿教师的待遇。鼓励小学教师到幼儿园工作,提高差别化补贴的方式,对到幼儿园工作的教师差别化补贴在普通教师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0 元。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幼儿教育增添新鲜血液。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积极向上争取给予相关政策。使那些对工作积极、素质高的不在编幼儿教师,能够得到相关政策支持。
特此答复。
承办单位:抚顺县教育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