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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建议
 
2020年抚顺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尽快理顺森林防火体系的建议》(14号)的答复
  来源:自然资源局  浏览:7880次  时间:2020年8月31日

王大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理顺森林防火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于抚顺县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和关注。为了更好地做好我县各项应急及森林防火工作,构建上下贯通、运行顺畅的工作体系,对照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机制的调整。根据(抚县委办发〔2019〕 116号)《中共抚顺县委办公室 抚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抚顺县应急管理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将县防汛抗旱办公室的职责划回县水务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划回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在自然灾害防救等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因,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做出决定;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组织指导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祥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森林公安局编制从自然资源局调入公安局,原职能不变,继续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和调差工作。

由于县领导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我县调整了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人员组成。总指挥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常务副县长、分管林草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公安及消防工作副县长、人武部部长、自然资源局局长、应急局局长、森林公安局局长共同担任,成员单位由县委办等14家单位组成,县森防指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

森林防火期内,各应急部门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密配合、密切联系,全力做好我县的森林防火工作。

特此答复。

 

 

 

                   

    承办单位:抚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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