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公布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辽宁省省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审事项清单(2020版)的通知》(辽商改发〔2020〕7号)要求,县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调整我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2020年5月15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公文传输系统向相关的13家部门发送《关于调整<抚顺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征求意见的函》,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
截止5月25日,应参与征求意见13家,已征求意见13家,采纳率为100%,回复率为100%,提出修改意见2条,修改率15.38%。
抚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