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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文件
 
 
抚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顺县投资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抚县政办发〔2020〕11号    成文日期:2020-10-31 9:20:20
文件正文  
抚县政办发〔2020〕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抚顺县投资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抚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顺县投资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落地建设,营造良好投资发展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模拟审批的涵义

模拟审批是指为使项目早日开工,对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土地取得主体相对明确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部门视同该主体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提前进入模拟审批程序,参照正式审批要求,对申请人报送的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审查,为项目主体单位出具注有“模拟”字样的审批文件,待供地及其他手续完成并达到法定条件后,再对模拟审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出具正式审批文件,将模拟审批转化为正式审批的一种审批模式。

在模拟审批阶段和正式批准文件取得前,项目不得开工建设。进入模拟审批环节后,因逾期不提交关键性材料等原因退出模拟审批所产生的的经济和法律等后果,由申请单位承担;因申请单位未能履行申请承诺等原因无法转换正式批复文件产生的损失,由申请单位承担。

二、模拟审批的原则

1.自愿申请原则。模拟审批以投资人自愿为前提,由投资主体向行政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并作出相应承诺。

2.提前介入原则。模拟审批部门应对进入模拟审批的项目提前介入、提前咨询、提前辅导,一次性告知审批事项所需材料清单,指导申请单位提前编制相关材料。

3.并联办理原则。模拟审批环节以并联为原则,串联为例外,实行同步办理、并联审批。

4.及时转换原则。取得土地手续后,相关审批职能部门在申请单位补充完善有关材料后,及时将模拟审批文件转换为正式审批文件。

5.内部运作原则。模拟审批只作为项目审批部门内部运作的创新方式,模拟审批过程中出具的模拟审批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文件的法律效力。

三、适用范围及条件

模拟审批项目适用于抚顺县域内投资建设项目(不含房地产建设项目),并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我县产业导向、城乡规划、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对产业具有拉动作用,有利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且无重大隐患,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模拟审批的项目主体应清晰明确,并已取得合法主体资格或已通过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3.对模拟审批项目的拟用地,需符合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并由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用地预审意见。

4.对涉及国家、省级、市级批准的事项不纳入模拟审批范围。

四、审批流程

(一)受理阶段

1.申请模拟审批的项目单位以自愿为原则,向抚顺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模拟审批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抚顺县项目模拟审批申请书;

(2)抚顺县申请模拟审批项目基本情况表;

(3)抚顺县申请模拟审批承诺书;

(4)红线图;

(5)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证明文件;

2.抚顺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模拟审批窗口接件后,征询发改、住建、自然资源、水务、交通、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意见(或成立审批联审小组),符合进入模拟审批条件的,下发《模拟审批告知单》;不符合模拟审批条件的,告知申请单位暂缓进入模拟审批程序。

(二)审批阶段

1.审批部门视该项目主体已取得土地,对报送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核审查。审批环节分立项、规划和开工准备三个环节实行并联审批,各并联审批阶段涉及前置条件的,审批职能部门视其已取得,先批后补。

(1)项目立项环节

同步开展可研(核准)批复,节能评估审查,环评审批等事项并联审批。对于核准类社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涉及土地预审、规划选址前置的与项目申请报告实行并联审批。(县级部门无权限的需积极与市级部门沟通、协调办理)

(2)规划环节

同步开展规划许可预审批。

(3)开工准备环节

同步开展施工图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联合审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事项并联审批。

2.模拟审批文件可作为中介机构咨询、编制文书及设计招标提供参考,不作为项目开工的依据。

3.领取模拟审批各类审批文书时,申请单位应按照现行审批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补齐相关审批材料。

(4)开工环节

项目建设单位履行上述手续并取得施工预许可后即可开工。

(三)转换阶段

1.取得划拨决定书或土地出让合同后,进入文件转换段,在申请单位补充完善有关材料后,审批部门将模拟审批文件转换为正式审批文件。

2.项目单位领取正式审批文件后,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手续。

3.已通过模拟审批的项目,在文件转换阶段,项目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报批:

(1) 土地使用权不能取得;

(2)项目建设地点或用地范围发生变更;

(3)项目功能、性质、设计方案、产品技术方案发生变更;

(4)社会投资类投资强度低于原投资额的20%以上;政府投资类高于原投资额的10%以上。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五、其他

(一)加强指导,提前介入。审批职能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实事求是、能快则快”的原则,对凡是可以实施模拟审批和容缺受理的事项提前介入服务,加强对审批前期准备工作的咨询辅导,帮助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  

(二)主动对接,跟踪服务。审批职能部门应及时主动了解模拟审批和容缺受理的需求,及时跟踪审批服务进程,协调解决事项办理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促进审批事项尽快办结。

(三)完善机制,高效审批。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审批人员主观能动性,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继续扩容模拟审批和容缺受理事项范围,优化内部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服务机制,加强前后台协同协作,确保审批流程畅通,实现审批便捷高效。

 (四)鼓励创新,容错纠错。为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力度,建立模拟审批和容缺受理的容错纠错机制。在坚持依法秉公用权的前提下,对于非因主观原因造成的工作失误,有关部门应当允许当事人及时纠正错误,并不予追究个人责任。

 

附件:1.抚顺县项目模拟审批申请书

2.抚顺县申请模拟审批项目基本信息表

3.抚顺县申请模拟审批项目承诺书

4.抚顺县项目模拟审批告知单

5.抚顺县申请模拟审批项目联审单

 

模拟审批附件1.docx

模拟审批附件2.docx

模拟审批附件3.docx

模拟审批附件4.docx

模拟审批附件5.docx


 

 

 

 

 

 

 

 

 

 

 

 

 

 

 

 


 
文件解读  

抚顺县投资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落地建设,营造良好投资发展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模拟审批的涵义:

模拟审批指为使项目早日开工,对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土地取得主体相对明确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部门视同该主体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提前进入模拟审批程序,待供地及其他手续完成并达到法定条件后,再对模拟审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出具正式审批文件,转化为正式审批的一种审批模式。

模拟审批的原则:

模拟审批需具备5个原则:一是自愿申请原则、二是提前介入原则、三是并联办理原则、四是及时转换原则、五是内部运作原则。

适用范围及条件:

一是有利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无重大隐患,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二是项目主体明确,并已取得合法主体资格或已通过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三是项目拟用地需符合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并由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四是对涉及国家、省级、市级批准的事项不纳入模拟审批范围。

审批流程:

审批流程共分成受理、审批、转换三个阶段。

其他:

要求审批职能部门需做到“加强指导,提前介入;主动对接,跟踪服务;完善机制,高效审批;鼓励创新,容错纠错”。

制定过程: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在对我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效率进行了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并通过了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主办单位:抚顺县人民政府    抚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24-57599848 Email:news@lnfsx.gov.cn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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