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结合《辽宁省“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规划》《抚顺市林业和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的相关指标要求和重点工程以及抚顺县实际情况,开展《抚顺县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下文称《规划》)。
按照工作部署,成立了抚顺县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并多次召开内部讨论会,就规划的总体框架、指标任务、重大工程、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
2021年12月16日,组织专家论证会,形成了专家论证意见。2022年1月,我局再次征求了各部门意见和建议。在采纳上述修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抚顺县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二、主要内容
(一)规划目标
规划至2025年,抚顺县国土绿化美化水平明显提高;森林灾害防控体系全面优化;林业富民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抚顺建设。
(二)规划内容
一是将抚顺县林业发展空间布局分为东北部水源涵养与湿地生态保育区、东南部森林康养与生态旅游发展区和西部特色林业与花卉苗木产业区。二是分别就开展国土绿化、巩固完善自然保护地、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扎实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提升林草生态文化、加强林草资源监督管理、深化林草改、基础保障能力建设阐述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