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顺县
保障和改善民生“2023年行动计划”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抚顺县保障和改善民生“2023年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抚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顺县保障和改善民生
“2023年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抚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提出的“践行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实施“民生福祉增进行动”,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的要求,全力做好2023年民生工作,不断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现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财力向民生集中、政策向民生倾斜、服务向民生覆盖,必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稳岗位扩就业、强救助兜底线,抓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公平享受到振兴发展成果。
二、编制原则
(一)在规划指导下项目化实施。以《抚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指引,2023年县政府工作报告和《抚顺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工作任务为基础,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力求各项工作具体化、清单化、项目化,增加工作的可操作性,确保各项民生工作通过项目化整体谋划、有效实施。
(二)明确责任分工协同推进。按照《抚顺市保障和改善民生“2023年行动计划”》的责任分工,县直各相关部门分别牵头负责承接市对口部门的工作部署,对接各乡镇工作计划,强化地区重点任务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民生计划的落实。
三、主要内容和责任分工
主要包含涉及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的九个方面内容,分别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乡村社会保障体系、大力促进就业创业、落实乡村各类群体收入增长计划、推进教育均衡化发展、完善乡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其中重点工作22项,重点项目9个,总投资1.74亿元,年度投资1.28亿元。具体任务、责任分工等详见《抚顺县保障和改善民生“2023年行动计划”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增强政府主导和兜底功能,统筹协调推进各项民生工作计划项目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来抓,围绕行动计划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二)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行动计划的责任分工,加快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落实。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谋划推进一批具有代表性、引领性的高质量民生项目,深化前期工作,盯紧国家、省、市投资政策,继续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
(三)统筹协调推进。各部门、各乡镇要加强通力合作,完善协调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和任务调度,配合部门要分工推进、全力配合,确保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行动计划工作完成情况将按季度进行调度,半年和全年向县政府汇报。
(四)加强督导考核。县委、县政府将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推动民生政策落地见效、惠民利民。做好行动计划实施的评估和考核工作,对本行动计划确定的主要指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附件:抚顺县保障和改善民生“2023年行动计划”表
附件:抚顺县保障和改善民生“2023年行动计划” 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