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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抚顺县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抚县政发〔2017〕31号    成文日期:
文件正文  
抚县政发〔2017〕31号

        关于印发抚顺县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抚顺县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抚顺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5日

                  抚顺县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财〔2017〕200号)、市农委《关于编报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抚顺县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县基本情况
  (一)农业农村经济基本情况
  抚顺县位于辽宁省东部,抚顺市区南部,西靠沈阳,南邻本溪,东接新宾县,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几年来,我县坚持“生态立县、工业主导、农业增效、旅游牵动、全域发展”的总体发展思路,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结构调整为主线,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生态农业、特色农业,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县国内生产总值1102276万元、财政收入32167万元、农民人均收入13167元。
  (二)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情况
  全县农业主导产业食用菌、粮食、果树、设施农业和柞蚕产业,也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五大产业面积35.36万亩,产值8.976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1.9%。
  食用菌:2017年面积0.5万亩,亩产7.5吨(鲜重),总产量6.38万吨,总产值2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13.8%。
  粮食:2017年面积17.24万亩,总产量8.81万吨,总产值3.52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24.3%。
  果树:2017年果树面积8.11万亩,总产量5.49万吨,总产值2.196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15.1%。
  设施农业。设施农业年种植面积1.71万亩,年产量3.94万吨,产值0.83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5.7%。
  柞蚕:全县蚕场面积7.8万亩,全县全年放养1180把,茧产量1200吨,总产值0.43亿元,每把纯利润3.3万元左右。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3%。
  (三)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情况
  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快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的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县将实行县乡共管,具体业务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1.明确农业站公益性职能。积极稳妥的将现有公益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承担的非公益性职能分离出来,做到公益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不再参与经营性服务活动,明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
  2.合理设置农业站,确定机构编制。根据我县地理、资源和产业的实际情况,保持一乡一站的现有设置不变,全县农业站共设编制60名,实行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岗位职责制,逐步取消顶编不在岗的现象。
  3.明确管理推广机构管理机制,保障农业站工作经费。建立健全有利于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作用的管理体制,各乡镇农业站由县农发局做为县级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各农业站是县农发局下直属分支机构,与县农发局各办平级(股级),经费全部由县农发局下拨,由县财政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管人与管事的有机结合,事权和财权的有机统一。改革后各乡镇农业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主要目标
  1.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健全稳定,全额拨款机构占比不低于95%;编制内基层农技人员数占机构核定编制总数的90%以上、在岗率不低于90%。
  2.超过1/3的编制内农技人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知识更新培训(含农机系统)。其中,异地培训(出县)人数不低于培训人员总数的30%,业务培训时间超过15天的人数不低于培训人员总数的10%。基层农技人员通过中国农技推广手机APP平台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的比例超过70%。
  3.依托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建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不少于2个,每个基地试验示范3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开展4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
  4.每个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不少于4个,对每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上门指导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进村入户开展指导服务时间不少于100个工作日。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5%,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超过70%。 
  三、实施内容
  1.确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围绕食用菌、粮食、果树、设施果蔬和柞蚕五个主导产业,根据农民科技需要,开展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筛选与集成。
  食用菌:以单片黑木耳为主,适当发展香菇、灵芝、滑子蘑、杏鲍菇、双孢菇、金针菇。主推技术:全光下露地黑木耳栽培、全熟料香菇栽培、工厂化金针菇和杏鲍菇栽培。
  粮食:东单1501、东单6531、联达99、主推技术:合理密植、配方施肥、安全控害、全程机械化,逐步向有机生产转变。
  果树:推广寒富苹果矮化密植,大红南果梨、尖把梨、日面红梨的密植高产套袋技术、大果榛子新品种的推广。 
  设施果蔬:主推蓝莓、葡萄、李子、草莓等高抗品种,推广病虫害高效防治、熊蜂授粉、高效施肥技术等。
  柞蚕:开展示范推广2个新品种,分别是“早418×抗大”、“辽蚕5821”。主推柞树补植加密技术、竖型养成技术、柞蚕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
  2.稳定技术指导员和科技示范主体队伍。根据辽宁省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技术指导员选聘转为县乡两级农技人员(含农机系统)全覆盖;由全县遴选培育科技示范户转为遴选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每个村遴选1-3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每名农技人员负责对接培育科技示范主体4-5个。
  3.加强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按照项目县要求,围绕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要求,认真抓好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筛选认定,通过推荐、专家评审、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确定2017年抚顺县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7个:
  抚顺市富春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果园示范基地
  抚顺智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设施草莓示范基地
  抚顺三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香瓜示范基地
  抚顺正大麦田生态农业公司:葡萄示范基地
  宪文家庭农场:设施蔬菜示范基地
  抚顺燊禾菌业有限公司:香菇示范基地
  抚顺江东中药材有限公司:灵芝示范基地
  4.做好农技人员培训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分类别分产业编制好培训计划,认真及时遴选和组织好参训学员到指定培训基地进行集中培训,不断提高农技人员的业务能力。在落实好省市培训任务的同时,抓好县级培训,重点培训遴选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选聘的村级技术指导员、乡土专家等培训,围绕生产时节,抓好相关技术培训。
  四、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2017年8月-9月,制定实施方案阶段,落实科技示范主体、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017年10月-2018年5月项目实施阶段。进一步完善农技推广体系,编写技术培训教材,组织农技人员参加省市培训,开展县级培训,农技人员下乡进行技术培训,科技示范主体和基地开展试验示范工作。2018年5月—6月,项目总结验收阶段。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检自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接受上级验收。
  五、主要参与单位、人员情况与任务分工
  根据我县自然情况、技术力量和工作职能,结合全县农村农业实际,参与单位、参与人员和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1.参加单位及参与人员。组织单位:农发局。指导单位:农业中心、农机管理中心。实施单位:农发局、各乡镇政府。行政人员、技术人员共计42人,农技人员占88%,中级职称以上占50%以上。
  2.任务分工。农发局负责项目综合协调,并与乡镇政府共同负责农业站改革和建设,农业中心、农机管理中心、农业站负责技术指导、培训。我县负责与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签订年度基地建设协议书。
  六、2017年中央财政拨付补助项目的资金主要用途
  中央财政安排100万元,主要用途如下。
  1.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21.1万元
  (1)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补助11.1万元。按照30元/天/人*37人,共计100天。
  (2)聘请专家、村级农技员和乡土专家等补助5万元。
  (3)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补助5万元。
  2.农业科技示范补助63万元
  (1)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补助44万元。计划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7个,每个基地按照5-10万元给予补助,主要用于推进基地建设提升技术、拓展服务,开展试验示范、观摩培训、学习交流等。
  (2)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4万元。全县今年计划筛选50个重点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每个主体物化补助800元。
  (3)信息化服务10万元。
  (4)拓展推广服务平台建设补助5万元。重点推进农科教产学研推广联盟的建立及运行。
  3.农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补助15.9万元。
  七、具体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项目要求,已经建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李正古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王晓影、农发局局长叶甲担任;成员由农发局副局长林志伟、财政局副局长王显权、农业中心主任孟昭军、农机局局长郑艳艳及8个乡镇主管副乡镇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发局种植业办。领导小组负责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项目实施,办公室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紧密结合省农委高产创建、有机质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工作,发挥农技推广体系的支撑作用,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建立农技推广长效服务机制。
  2.建立专家队伍。根据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成立专家组,实行专家技术负责制。首席专家:孟昭军(正高级农艺师)。成员:郭俊珍(正高级工程师)、林志伟、张鸿雁、王春英、王淑玲、郭术奎、刘景凤、贾维新、纪燕、郑文阁、田宇(以上中级农艺师)。专家组负责制定主导产业农技推广工作方案,筛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编写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明白纸;指导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培训技术指导员;接受上级专家组的业务指导。
  3.落实项目责任制。县农发局负责项目实施、资金管理、阶段检查和考核验收。农业站负责技术指导员、农业科技示范户以及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的日常管理,督促科技指导员开展工作,收集整理项目档案。每个指导员负责4-5个科技示范户技术指导工作,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分户方案,帮助确定实施生产经营项目,协助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科技示范主体要主动热情接受技术指导员的技术传授和具体指导,做好相关配合工作,与技术指导员保持长期联系,并将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向周边20户以上农户传递,使更多农户依靠科技致富。基地要明确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示范展示计划,档案管理规范,各项记录齐全。
  4.加强项目管理。制定并落实扶持和激励政策,对积极投身生产一线、认真开展科技服务、成效显著、农民满意的单位和科技人员,给予表彰奖励。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建立农技人员参训、试验示范基地、技术指导员和科技示范主体的档案,要把项目开始启动到检查验收全过程的档案,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推广计划、培训观摩记录、总结宣传资料、资金使用台账、各类合同等内容全部整理归档,登记造册,为项目验收做好资料准备。要在树立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牌,悬挂科技示范主体标志的基础上为技术指导员配发胸牌,绘制主导产业区域分布和技术指导员包村服务图,并悬挂上墙。做好网上数据上报工作。建立相应数据库,及时替换和更新数据,及时报送农技推广工作进展和政务信息。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加强用户名和密码的保护工作,加强互联网和移动介质管理,上网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5.加强资金管理。建立补贴经费与工作考评挂钩奖励机制,将技术指导员的补贴与本人下乡开展工作实际情况和接受其指导的示范户的反馈意见相结合。按照项目经费用途,加强资金监管,严格实行报账制度,建立资金使用台账,专款专用,用足用好项目资金,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和挪作他用。要建立支出台账,详细记录每笔报账和领取补助的事项和金额,使中央支持资金发挥最大的效能。同时要将重点科技示范主体、技术指导员、试验示范基地等资金补助情况在本地区域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加大总结宣传力度。充分挖掘宣传项目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农业技术推广改革与建设的成果,宣传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牢记宗旨、扎根农村、艰苦奋斗、服务农民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激励广大农技人员建功立业。

  附件:1.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技术指导员名册
        2.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名册

附件1.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技术指导员名册.docx

附件2.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名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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