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饮用水监测和末梢水水质安全状况信息公开的通知》(辽卫办发〔2018〕10号)的文件精神,我局根据《2019年抚顺县饮用水卫生监测项目工作方案》的要求,在2019年第三季度,继续对二季度已监测过的监测点进行末梢水饮用水卫生监测。采集末梢水12份,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农村小型集中式或分散式),对水质常规和氨氮20个指标进行检测和评价(见检测报告)。
检测指标情况和采样地点详见附表1和附表2。
抚顺县健康卫生局
2019年9月19日
附表1 检测指标情况.docx
附表2 末梢水采样详细地点和单位(或户).docx